濉溪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是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公立专科医院,编制床位120张,开设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内科、外科、口腔科、不孕症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超声科、检验科等2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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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位于202省道汽运驾校南300米,项目总投资4.1亿元,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床位设置500张,于2020年9月开工兴建,预计2023年投入使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年龄、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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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任职资格、执业资格;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后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选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1、线上报名

将报名材料(报名表word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件拍成照片及本人小二寸电子照片)发至濉溪县妇幼保健院邮箱:sxfybjy006@163.com。

2、现场报名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1号楼3楼人事科(濉溪县淮海南路五里郢红绿灯路口南200米),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小二寸照片2张。

3、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日-11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于11月10日前登录濉溪县妇幼保健院官网(www.sxxfybjy.com)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11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4)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院班子会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查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网(www.sxxfybjy.com)适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笔试公告另行发布,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选择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 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网(www.sxxfybjy.com)公布。

招聘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0.6。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2.本公告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561-6885332,0561-6887006

监督电话: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室:0561-6063815

特此公告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