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流行病学分析研判,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下列区域由中风险区纳入低风险区管理:

清原县清原镇工会小区1号楼

清原县清原镇东园小区3号楼

清原县清原镇畜牧局家属楼

抚顺市所有中高风险区已全部解除,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原标题:辽宁抚顺市3地调整为低风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