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苏州海关关员赴试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 徐茜/摄

图为苏州海关关员赴试点企业开展业务指导 徐茜/摄

近日,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下,松下集团内成员企业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和松下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之间将一批货值220万元保税料件以“深加工结转”方式开展自由流转, 料件到位时间从直接进口的两周缩短到不足2天。

“近期受疫情影响,进口料件无法从国外进口,我们从集团里了解到,广州松下有相同的料件可先调拨给我们使用,恰好海关企业集团改革有料件自由流转这一利好政策,打算通过货物自由流转这种方式进行调拨,但在操作中却遇到了困难。”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物流部科长肖春霞说。

据了解,企业所说的困难是指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下,采用余料结转或者深加工结转方式办理保税料件自由流转时,存在无法收付汇或原产地无法准确申报等问题。了解到企业的实际困难后,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迅速启动问题清零机制,分析问题所在,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在上级海关有力帮助下,对系统进行了优化,成功帮助企业解决料件自由流转问题。“多亏了苏州海关,帮助我们解决了疫情期间因物流阻塞不能进口的燃眉之急。”肖春霞高兴地说。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是海关总署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放管服”要求而开展的一项改革。苏州海关率先试点实施该项改革,有序推动货物自主存放、料件自由流转、外发自行处置等改革措施落地。鼓励企业开展“加工+物流”叠加业务,开展企业集团内保税货物自由流转;允许保税料件在集团内流转和存放,使集团内企业开展互相存储、灵活调配;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免外发加工等环节的风险担保等举措,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这项改革保证了保税材料在最短时间内能上线投入生产,为我们公司节省经营成本约400万元。”松下集团旗下企业三洋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物流部部长陈露啸表示。另一家企业集团旗下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物流部部长孙晓忠介绍:“我们公司与集团下盐城维信公司一直有外发加工业务往来,改革允许企业集团成员企业间自行开展外发加工业务这一政策,为我们免除了相应手续,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自改革试点以来,苏州海关已为企业集团节省经营成本约400万元,企业通过跨关区统筹调配,实现集团内部保税货物的顺畅流转,做到线前配载、减少库存,实现物流灵活调拨6.5亿元,释放流动资金3.08亿元。下一步,苏州海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署总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部署要求,坚持创新试点与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积极主动帮扶辖区进出口企业降本增效。

陈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