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行为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高发风险点。本文结合团队参与办理的代表案例以及公开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分别就传统行业企业以及互联网企业职务侵占行为呈现的不同特点以及调查、防范要点进行总结。

同时,对于职务侵占中较为常见的“关联交易”问题,以及涉案员工如何应对公司内部调查等问题也进行了梳理,希望能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一些有益的风险提示。

案例一:传统行业企业职务侵占案例

在传统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关键岗位员工往往凭借其了解企业管理制度,熟悉内部工作场景的优势,利用企业管理漏洞,实施职务侵占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我们团队在为企业提供日常风险排查、专案内部调查法律服务的基础上,还从实务经验的角度出发,提出企业增加关键岗位人员的流、动性,顺畅内部举报机制,加强对业务岗位的现场实地抽查等建议,切实防范职务侵占违规风险。

姜某等人职务侵占案件

【简要案情】

姜某系某配件生产企业的仓库经理,刘某、李某为该仓库员工。姜某等人除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外,还负责处理公司报废淘汰产品配件。工作期间,姜某等人在处理报废产品配件过程中,将部分产品私自留存并送至第三方进行翻新,后将翻新件运送回仓库替换出库存的全新正品配件用以销售获利。数年间,上述人员多次使用此种方式侵占公司大量全新货品,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风险提示】

仓库管理人员显然属于企业内部的关键管理岗位,也是职务侵占案件多发的涉案职位。与“窃取”仓库货品的常见做法不同,本案涉案人员采取“偷梁换柱,以旧换新”的方式,用翻新产品配件替换出全新配件并对外出售牟利。本案姜某等人借助熟悉公司场区的优势,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管理环节的巨大漏洞,实施不法行为。

首先,姜某及其下属刘某、李某等人长期负责仓库管理工作,掌握库存配件货品的型号、款式,并有针对性的准备用于替换的翻新配件型号,甚至翻新配件上粘贴的参数标签也是由三人从仓库内取出交由配件翻新工人的;

其次,由于姜某等人是公司的老员工,保安人员对其三人运装配件出入场区环节的查验工作基本流于形式;

最后,企业将报废配件的处置权限交由姜某等人,为三人获取翻新配件提供了便利。对于传统行业企业,我们建议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梳理业务流程中的潜在风险点,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筑牢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的防护墙。

案例二:互联网企业职务侵占案件

互联网企业同样面临内部员工职务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近些年此类案件频发。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开展职务侵占内部调查尤其需要重视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保存。从律师的专业角度出发,针对涉案员工的后期应对方案,无论是采取人力资源部门出面解决的内部处理方式,还是走向向执法机关报案的外部处理方式,都离不开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律师协助企业开展内部调查工作始终注重合法依规获取涉案电子证据,既要确保获取的电子证据未来具有进入法庭的准入资格,还要保证其发挥应有的证明价值。

陈某职务侵占案件

【简要案情】

陈某系国内某互联网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旗下网站娱乐频道稿件的采编、编辑、发布工作,对于采编的优质稿件,陈某具有向公司申请报销作者稿费的权利。为丰富频道新闻内容,公司还与某第三方内容服务商签订合作协议,取得该第三方所撰写稿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利。陈某作为频道负责人员,明知公司已经取得上述第三方稿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仍利用职务便利从中挑选稿件并以其亲友的名义冒充撰稿人,向公司申报稿费,侵占公司财产。

【风险提示】

互联网企业内部员工的职务侵占案件同样屡见不鲜,案件还可能会涉及上下游产业链的第三方合作商,呈现出涉案人数多,侵占金额大的特点。我们过往在为互联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在产品采购、广告发布、游戏推广等环节发生的职务侵占案件,涉案员工往往具有较好的学历背景,专业的技术能力,多属于某业务部门的管理负责人员,具有较一定的审批、决策权限。

在实操层面,针对该类涉案员工的企业内部调查访谈,既需要考虑营造有利于沟通的访谈氛围,给予其适当尊重,另一方面还要适当施加压力,掌握访谈主动。电子证据的获取、应用一直是互联网企业职务侵占案件的难点问题,可以讲,在案证据最终决定了公司层面针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处置策略、谈判底牌以及最终处理方式。电子证据紧跟科技发展脚步逐步进入大数据时代,如何在海量数据中获取目标证据,如何证明证据材料与目标人物及其所实施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如何让将手头证据最终服务于律师内部调查工作,都会是律师从最初介入企业内部调查伊始就需要通盘考虑的关键点。

案例三:公司高管“关联交易”职务侵占案件

因企业高管开展“关联交易”引发的有关职务侵占的法律意见咨询以及委托律师介入调查等类型业务是我们团队过往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处理较多的客户诉求。关联交易中涉及的职务侵占行为往往涉及高价采购、低价销售、虚构交易等隐蔽作案手法。此外,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往来是否实质侵占本单位财物,罪与非罪的边界划定等也都是此类型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

张某某、罗某某职务侵占案件

【简要案情】

张某某先后担任广州D公司西南区域营销中心云南办事处高级经理和西南区域营销中心总监,被告人罗某某先后担任上述办事处经理和高级经理。期间,二人利用负责和主管“某交互智能平板产品及配件”(以下简称:某产品)在云南区域的销售业务,指使该公司销售人员分别向广州公司及客户故意隐瞒可以直接进行交易的真相,虚构必须通过云南区域总经销才能进行交易的事实,以此虚增二人参股的昆明A公司、云南B公司作为总经销的中间交易环节;后二人再利用负责审核及审批某产品销售价格的职务便利,帮助A公司、B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广州公司购入某产品,随后以较高价格转卖给客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方式侵占D公司的财产共计人民币155万余元,最终二人以A公司和B公司股东分红的名义从中获取个人利益。

【风险提示】

在当前经济业务活动中,关联交易是公司对外贸易的一种略显敏感的交易形式。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置一系列法律条款对公司高管人员实施的关联交易予以规制。在律师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公司股东对高管人员实施的相关关联交易存有疑虑,要求律师介入开展调查,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诉求。

实践中,低价销售,高价采购,贱卖处置资产等形式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也是屡见不鲜。我们也应注意到,公司关联交易并非被法律所绝对禁止,律师需要通过开展证据和法律分析进而甄别以职务侵占为目的的不法关联交易行为。我们以既往接受客户委托处理高管“低价销售”的案件为例,可能需要就此追问以下几个问题:高管向关联公司“低价销售”货品是否必然损害本公司利益?低价销售发生时的公司处境?当时的市场环境是怎样的?如何界定低价销售和让利多销的关系?

案例四:涉案员工应对公司调查

除去帮助公司客户开展内部调查,维护公司利益的法律服务外,团队还曾多次接受公司涉案员工的委托,协助其处理应对遭到公司有关职务侵占行为调查后的相关法律事宜,参与与公司的谈判。因此,我们建议涉案员工一旦遭到公司法务或廉政部门问询,应尽早联系律师寻求法律意见,通过已获悉的相关调查信息分析研判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局面,做好应对预案,根据形势发展尝试与公司沟通调解,避免陷入刑事指控的不利境地。

王某职务侵占案件

【简要案情】

王某系某公司财务人员,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公司名下的某体育休闲设施对外营业,顾客付款后由前台人员登记收款,并于当日下班后将现金钱款、登记表格汇总提交至王某处。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少计收入的方式侵占公司收入,造成公司损失。后在公司开展调查期间主动采取行动,取得公司谅解,避免事态恶化。

【风险提示】

不同业务模式下,企业员工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手法也各式各样。当企业通过主动排查亦或是接到举报就公司内部侵占问题启动调查时,相关涉案员工可能多少会有所察觉。有的员工选择离职,一走了之,有的则试图与他人串通,甚至销毁证据。不少涉案员工因为对案件整体发展形势判断有误,有的则是因为心存侥幸,或是因为心理压力大,心有忌惮,不想或是不愿与单位沟通,错过了成功化解风险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身陷囹圄。我们能够理解在遭遇调查情境下员工面临的巨大心理压力,但一味被动等待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还是应当根据已知信息准确判断公司的调查程度和调查方向,抓住有利时机,及时与公司展开谈判调解,避免事态恶化。

职务侵占罪因其往往发生在企业经营中,企业除了要在案发第一时间做出紧急处理之外,更应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做好合规防范、搭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嘉观刑事团队常年为企业提供日常风险排查、专案内部调查法律服务,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的其他法律问题,希望在今后的文章中继续总结归纳,与大家共同探讨。

文章来源于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作者刘超律师;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私信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