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推动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现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2022年1至9月,全市共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3050个,主要集中在执法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监管环境方面,分别占问题总量的28.8%、27.8%和18.6% ;司法环境、信用环境、经营环境、审批环境、中介环境问题分别占比9.6%、7.9%、5.7%、1.2%、0.3%。
2022年1至9月,已督办解决问题2958个,办结率96.98%。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5.06亿元,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62条,纠正司法领域不当执行问题87个,推动拨付逾期执行款1377.97万元,下放审批事项1个,累计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6个。
二、查处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18件,处置线索319件,初核189件,立案3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7人、组织处理87人,留置36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4份。立案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环境、监管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和司法环境4个方面,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9.4%、24.7%、12.2%和11.5%。执法环境、审批环境、中介环境方面,分别占比5.8%、4.5%、1.9%。
三、典型案例
(一)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原审判员隋军破坏司法环境问题。2018年6月至2020年5月,隋军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企业和他人请托,在案件执行方面为企业和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隋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隋军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投资服务室负责人刘鑫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21年1月至2月,在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投资服务室预审某公司项目立项申请工作中,刘鑫履职不力,书面征求该项目产业主管部门意见不全面,导致大石桥市政府预审会在不掌握该行业资质认定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同意该项目通过预审会。2022年7月,刘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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