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全社会都应该为他们撑起保护伞,筑起防火墙,守护这些花儿,让他们茁壮成长!给孩子们一个更安全、更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国家颁布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它有九章132条,自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结合现今社会突出问题,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修改与完善。

一、普法提示板

1、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2、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3、不做“沉默的羔羊”,强化各方报告义务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4、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二、两邻护学岗

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福祉、关系到国家以及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见证、参与国家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政策改革的进程,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岐山一校乐真校区以此为契机,成立了“两邻护学岗”,组织党团员走进社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少先队员与家长一同观看学习视频内容,学习活动得到家庭和社会肯定的同时,每天清晨家长更是自愿走到校门口,参加“两邻护学岗”,用热情的服务和高度的责任感保护学生上放学的安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两邻携手共普法,“未”你而来筑幸福,我们愿将法治思想扎根在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心中,共同用法律的武器守护乐真少年的幸福童年!

(图文来源:岐山一校教育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