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就像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
高空作业是相关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另一方面
高空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小、四周临空
稍有不慎便会发生事故
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就像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
高空作业是相关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另一方面
高空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小、四周临空
稍有不慎便会发生事故
案例一
2019年,罗湖区延芳路曾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名安装工人当场死亡。该工人所在的企业被处以一百多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法人代表及厂长两人均被处以一年有期徒刑。
事故成因
原因一: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在事发楼顶采光天井未安装钢化玻璃铝合金框架上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移动过程中身体失衡,从未安装钢化玻璃的铝合金框架孔坠落至2楼采光天井二楼平台,导致周某某当场死亡;
原因二:事发楼顶采光天井未安装钢化玻璃
作业位置距离二楼采光天井平台94.3米,在采光天井未安装钢化玻璃铝合金。框架上安装玻璃属于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危险。
事故后果
经认定
该工人所在的深圳市金环宇门窗有限公司
对此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该公司被处以127万元的罚款行政处罚
安业置业公司
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该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金环宇门窗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及厂长
在生产、作业中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致使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其二人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
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2021年,罗湖区南湖街道曾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成因
原因一: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作业人员在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情况下,私自进入事发装饰吊顶内,在吊顶内移动过程中身体失衡,造成高处坠落。
原因二: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作业人员进入的裙楼西南角二层连廊上方,事发装饰吊顶距离二层连廊地面高6米,存在高处坠落的安全风险;在事发装饰吊顶内,作业人员只能通过手扶固定吊顶龙骨的拉杆、脚踩吊顶角钢材质主龙骨或U型轻钢副龙骨的方式移动,角钢、U型轻钢为条状且事发装饰吊顶内环境昏暗,移动过程中稍不注意容易出现身体失衡;安装在事发装饰吊顶副龙骨上的吊顶板材质为铝板,仅起装饰吊顶的作用,承重能力非常小,远不足以承受一个正常的成年人体重。
事故后果
经认定
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深圳历思联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佳宁娜友谊广场物业管理单位
未依法全面履行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未对吊顶内高处施工作业
开展安全风险危害辨识
吊顶内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未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未全面告知作业人员吊顶内高处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未严格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被处以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造成高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作业程序错误或不规范、
危险部位无防护或警示等
因此我们在进行高空作业时
做好以下五点
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预防高处坠落5点要求
1
应使用安全梯(防高坠梯)
特别注意!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
我们要使用安全梯
而不是简易人字梯等
不符合安全作业规范的梯子
下面是未使用安全梯
发生的高坠事故案例
2
应使用安全升降平台
3
必须搭好牢固的脚手架和铺好脚板
并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
4
应做好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
并设置警示标识
5
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并系好、系牢安全带
来源:每日安全生产、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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