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一女子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于是质问丈夫,双方大打出手。女子的丈夫用椅子猛砸女子,并把她按在地上殴打。期间,婆婆充当自己儿子的帮手,只有女儿在努力劝架,画面让人心寒。
监控画面显示,女子和丈夫发生争吵后,男子拿起一条餐凳猛砸向女子,并继续用拳头追打她。
女子被打后,也拿起地上的小凳子,试图反击男子。但是男子并不给她机会,直接将女子掀翻在地。
此后,女子的女儿和婆婆听到争吵和打斗声,从卧室出来查看情况,并试图拉开正在气头上的两人。
女子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拿起桌子上的勺子,在丈夫的头上猛敲了几下。婆婆看到自己的儿子被打,就试图阻止女子的行为。
同时,女子的举动再次激怒了丈夫,他冲过来勒着女子的脖子,把她按在地上殴打,婆婆则充当自己儿子的帮手。
在冲突期间,只有十几岁的女儿在努力劝架,她既担心爸爸被勺子戳伤,也心疼妈妈被打,但是她无能为力。
视频曝光后,有网友表示,自己做了错事还要打老婆,而婆婆不拉儿子就算了,还拉着儿媳不放?完全把儿媳当外人,这样的家庭还有必要待下去吗?
也有网友认为,如果是我,我不会硬拼,因为有这样的婆婆,你一定是拼不过的。抓到证据,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默默离开,有一双儿女此生足矣,永远离开这种男人和这种家庭!
同时,还有网友心疼劝架的女儿,我看到她女儿那么无助,我都想哭了。保护不了妈妈的那种无助感,会给她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那么,男子的行为,从法律上应该怎么判定?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的,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可不予处置。
也就是说,男子家暴了女子,女子必须主动报警,并且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男子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反之,公安机关不能受理本案。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且受害人要求处理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对于帮助儿子殴打儿媳的婆婆,女子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应当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处罚。
其次,有很多网友觉得女子没有必要在这样的家庭待下去,应该起诉离婚。那么,如果女子起诉离婚,法院会予以支持吗?
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情形之一,法院会予以支持。在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女子的丈夫不仅和其他女性交往、涉嫌出轨,并且还家暴女子。如果要起诉离婚,女子应当保留相应的证据:1、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2、相关鉴定机构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3、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历记录或检查照片;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等。
另外,一般情况下,一方出轨的情况,法院会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因为财产分割时会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所以一方的过错对于共同财产分割还是有影响的。
具体到本案,男子不仅实施家庭暴力,而且存在出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男子存在重大过错,女子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不管夫妻双方有什么样的矛盾,作为一个父亲,都不应该当着孩子的面打妈妈。
这样的画面会在孩子心理留下阴影,潜移默化地影响她未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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