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平乡县油召乡马第二町村、田付村镇艾村、河古庙镇巩家庄村等3个村庄榜上有名,被命名为“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今年以来,平乡县着眼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充分整合“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普法资源,在阵地建设、氛围营造、法治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姚友谅、陈建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