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人所得税部分减半征收。优惠内容:202111日至20221231日,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享受条件:1。不管收藏方式如何,都可以享受。提前缴税就可以享受了。

政策二:年销售额18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内容:202141日至20221231日,对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当期不动产销售额后不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2.适用增值税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别化后的销售额为依据,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

政策三:征收率为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内容:202241日至2022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享受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征收率为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预征率为3%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四: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减免“六税两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和城镇土。享受条件:个体工商户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率享受优惠税率。

政策五: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的名额时退还。优惠内容: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税务机关实行按纳税人安置的残疾人数量征收、退还增值税的办法。每个残疾人每月可退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所在县适用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政策六:个体工商户分期缓缴。享受主体1。困难行业的企业。2.疫情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单位中所有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优惠内容:1。困难行业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2凡在疫情重灾区单位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