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扬州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暨类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该项活动,以 “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为支撑,取得了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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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暖企”行动中,综合运用教育督促、指导帮扶、失信约束等措施,促进失信企业主动履行义务、修复信用,截至10月底依法将905家企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全市严重失信企业占比降至0.67%,全省最低,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在“助企”行动中,树立执破融合理念,规范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筛选、审查和简化审理的办案流程,畅通低效劣势企业出清渠道,今年以来执转破企业数量633件,全省前列,同比增长131.87%。

在“护企”行动中,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意见》、开展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组织“扬法护企”主题执行周活动,集中攻坚服务重点企业,受到省院领导批示肯定。

在“惠企”行动中,坚持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动态清零的目标,助力诚信政府建设,至10月底已实际执结涉府案件17件,实际执结率94.44%。

在“安企”行动中,以“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为契机,全面梳理排查涉企执行信访,实质化办理相关信访案件,钝化矛盾纠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4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七年案件一朝结 纾难解困暖企心

2015年,某研究院与扬州某公司因货款纠纷向扬州中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并未发现其名下财产。到公司注册地调查,发现该地实为园区产业孵化基地,仅为入驻的小微企业提供市场经营场所,被执行人早已“人去楼空”,且欠下两年管理费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中表示正在处理公司债务,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因未申报财产,市法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暂时终本结案。2022年3月,公司与法院联系,称公司其实也是受害者,近年来一直在外追索债务,期间深受限高之苦,现愿意偿还本案全部欠款。市中院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恢复本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做梦也没有想过案件能够执结。该案执行完毕后,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所有惩戒措施,并为其出具债务履行证明,为公司在重启创业路上扫清信用障碍。

案例二:执转破助力企业重整 推动民营经济再发展

申请执行人高邮某某气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扬州某某气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提出执转破申请,邗江法院经审查后同意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在审理涉及该公司关联案件时,邗江法院发现该公司持有两个稀缺资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重整价值,于是要求管理人在债权人会议中予以披露。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破产管理人提出重整申请,邗江法院经审查后予以批准。考虑到上述资质只能在公司原址使用的特殊性,邗江法院指导管理人多次调整破产重整方案,最终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投入资金120万元,将普通债权清偿率提高至8.2%,解决了10余件执行案件的执行难题。目前该公司重整后已恢复正常经营。

案例三:护航企业转型发展企业员工实现双赢

扬州某鞋业公司原本是一家生产酒店用品的企业,新冠疫情以来,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积压,无法按期发放工人工资,数名工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就工资拖欠问题与工人达成调解协议,但最终也未能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广陵法院经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除机器设备及部分半成品外,暂无其他财产。经了解,公司准备转型生产与防疫物资相关的防疫棉签及一次性防疫手套,如转型成功,工人工资将能得到有效解决,但部分工人坚持要求法院拍卖公司的机器设备。此时,公司反映生产防疫物资的合同已经洽谈完毕,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最终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决定对公司机器设备采取“活封”的方式,交由企业继续使用,同时公司先行给每位工人支付2000元,并承诺一年内清偿完毕。截止目前,工人欠薪纠纷全部化解,部分工人重返岗位复工复产。

案例四:强化府院联动督促履行,高效清收债权护商惠企

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某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村经济合作社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服务费及相应利息。本案系村集体组织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执行积案,当地经历多次乡镇区域调整,历史成因复杂,该村经济合作社一时也难以筹集足够资金偿还债务。江都法院受理执行后,第一时间通过要案简报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案情,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在专项资金安排上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执行款拨付至法院账户,案件最终仅用时十天即执行完毕,为企业账户带来了及时的现金流,赢得了企业的创业和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