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 ,安平县在汉王一号会议室召开城乡居民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副县长张娜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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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征缴工作的责任感,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组织、动员及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征缴工作顺利推进。税务、医保部门要畅通缴费渠道,形成“实体+网络+自助”全天候、便民化缴费方式,积极引导缴费群众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社保费代收系统等渠道进行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高质量完成。

会上,县医保局负责同志宣读了《安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县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发言。

据悉,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可延迟到2023年2月25日前。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为35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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