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央新任政法委书记陈文清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可见意识形态安全是多么的重要。

落实在政法领域的政治意识形态是什么?不就是宪法中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就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就是从共产党建党一直强调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始终为人民服务?不就是二十大强调的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可以绝对肯定的是,政法领域的任何腐败,政法领域的任何故意违背事实故意违背法律的枉法裁判,政法领域的任何吃拿卡要,政法领域里对人民群众的欺骗,有案不立,有诉不理,人为制造不公……都是与党和政府长久坚持的政治意识形态格格不入的,都是颠覆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行为。

从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也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老百姓坚持反腐败,坚持要求法官履行公平正义的职责要求,要求公平公正处理案件,使人民法院切实实现定纷止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是完全没有错的。

现实中,很多法官缺少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认识。不少的法官认为这些只是大口号,在具体审理案件适用法律之时,却往往背离了最应该遵守的这些最最重要的政治意识,背离了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所以,这样的法官的行为,本质上确是颠覆了国家意识形态的行为,是必须受到严厉打击的,是必须要清除出法官队伍的。

勿用置疑,一个国家的安全,必须要有政治意识形态的安全作为根本的保障,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被颠覆了,那么政权的安全事实上就会面临着极大的危险。法院就是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机关,就是国家机器,法官必须具有捍卫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基本素养和职业要求。

我们每一个具有责任感的公民,需要那些枉法裁判的法官坚决说不,因为这就是捍卫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