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四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2022092920051000 招标人:包头市第四中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采购条件
包头市第四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包头市第四中学的委托,对包头市第四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食堂管理服务,负责食堂的经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配合学校大型活动和节假日餐饮安排。
3、服务期限:二年,具体起始时间合同中约定
4、服务地点:包头市第四中学校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