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商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牟取暴利,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业协会要增强价格自律,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五)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遭遇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凭证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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