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一不留神

就把自己的随身物品遗忘了

等再想起时,却发现物品已经不见了

让人着急不已

11月6日,一位神色焦急的女士来到七星公安分局穿山派出所报警称:自己21时许在小区外停放共享单车时遗失一个购物袋,袋内包含金手链名表等物品,共计价值12000余元。

接警后,穿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向女子详细了解具体细节,核实遗失的详细时间和购物袋的特征,后通过走访调查、信息排查,很快锁定女子遗忘在车篮内的购物袋被一名路过男子拿走。经过两个小时的线索梳理,于当日23时许联系到该男子,男子承认捡到女子手提包的事实,并把包交给了民警。拿到手提包后民警核实手提包内相关财物并交还给失主。

王女士拎着失而复得的手提袋感慨道:“原本以为找回的希望渺茫,没想到你们能够这么快找到,帮我挽回了不小的损失,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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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公安有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案件无小案”。守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的使命!无论案值大小,我们一样竭尽全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文|莫丽青

图|穿山派出所

编辑|邓晋

审核|何莉

核发|磨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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