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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34名,
11月8日开始报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选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
常山县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事业管理人员。常山县教育、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选调。
二
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共涉及27家单位、33个岗位,选调工作人员34名,具体职位要求见计划表(附件1)。
三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1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见习期、试用期)的、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新提任中层副职在试用期内的;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岗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
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开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所有选调程序在11月30日前完成。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浙政钉报名形式。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下载《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选调单位联系人处报名。需浙政钉报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送至选调单位联系人。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的,核减(核销)该选调岗位计划数。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笔试环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笔试时间由各单位确定后另行通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环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开展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五)公示及办理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拟选调人选分别在选调单位和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定; 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五
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各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调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各类原因,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各选调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
2.
资料来源:常山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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