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为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就要对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做好部署,提好要求。确保实现“以下促上、上下结合”。

“能上不能下”一直都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缺乏事业心、责任心,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新修订的《规定》第五条明确地列举了不适宜担当现职的标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实现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但长期以来,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上来容易下去难。从实际情况看,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洗礼,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

只有让真正有实力的人发挥其才能,中国梦才能够早日实现,才能促进干部干事创业、才能有力推动社会发展。只有有才能的人上,才能成为敢于作国家和人民的卫士,敢于抓办主要问题,敢于着力解决主要矛盾,抛开面子,放下架子,真正做“敢为、有为、善为”的领导干部。(油榨镇韩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