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指出,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的出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政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主体,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管好选好用好干部,推进领导干部更好为百姓做实事,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科学执政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规定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鲜明的价值导向、严密的科学逻辑,高度凝结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

规定的出台,是健全干部“上下”机制的重要环节。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细化了评判干部的好与坏、胜任与否的标准。与此同时,也是对干部思想迈上新台阶的推动,有利于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规下得合情、下得服气,从“下”是惩罚的思想认识中跳出,认识到“能上能下”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工作,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从而为这一工作的长效推进奠定思想基础。

规定的出台,是促进干部干事、用于担当的重要保障。新规定增加了可行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规范更加具体深入,严格执行规定制度到人到事,能够倒逼干部转变思想、调整工作状态、改进工作作风,警示广大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远离纪律“红线”。可以预见,这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落实“能上能下”制度不是阶段性的工作,重在长期坚守,此举利于把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人才保持在干部队伍中。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好人才、用好人才,不仅促进干部自身发展、保证人民群众利益、更是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油榨镇李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