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贾也

甘肃酒泉肃州中学两名学生因为在居家隔离期间下楼,被学校给予开除处分,现在肃州教育局撤销了处分。

居家隔离期间下楼,就被学校开除学籍处分?

学校处分在我印象中有层层递进的五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其中开除学籍最为严厉,一般要上升到违法犯罪的层次才给予处分。

开除学生学籍,当然要慎之又慎,在处分决定书中必须理由要充分而有效,也就是说要讲究“基本法”的,不能某个人屁股一拍,说开除就开除,搞“不教而诛”,毁人不倦。

居家隔离下楼就被学校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理——实在是让人不明觉厉,谜一般的猛虎操作了:

首先,居家隔离并不是在校行为,在家隔离期间下楼,违反学校的什么校规、校纪了吗?其次,学校又是怎么知道学生的居家隔离在家行为的?是当地社区、街道或疾控中心向学校通报了吗?

如果仅是因为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了,学校就果断采取对学生开除学籍处理的话,那么校规、校纪岂不是延伸到校园之外,成为整个社会的规章制度了?

这玩法的随意性不是一般的大,让人目瞪口呆了。

诚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校是可以有自己的防控疫情的规定,但你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律精神,而不是手中有尚方宝剑,开始权力膨胀,可以为所欲为,什么事都要做、什么事都要问、什么事都要管,各种奇葩的规定都会堂而皇之地出台。

一旦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哈哈哈,好了,你完了,你终于落到了我手里,那是大打特打,祭出大杀器——开除学籍,将你打倒在地,再踩上无数脚,不让你蜕几层皮是誓不罢休的!

当然,学校能顶格处理的,就是开除学籍了!也就是说,学校也就这么点屁大的权力。然而,疫情之下,屁大的权力也让某些人作威作福,以为自己就是立法机关兼执法机关了。

这就是典型的权小威大的表现!说来,酒泉隔离期间下楼就开除学籍,不是极端案例,可以说还不算最狠的学校。

今年4月份,黑龙江省的绥化教育局和学校因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照要求向学校报备,就大搞株连,直接开除学生学籍,搞起“连坐”制度起来。

要知道高中时有一个历史冷知识:中国在清末1905年废除了株连制度。

学校作为“启智开慧,学雅修德”的教育机构,频频出现这样的“猛虎操作”,都21世纪20年代了,这不是最大的冷笑话吗?

无论甘肃肃州还是黑龙江绥化,动辄就开除学生学籍,已经很有革命委员会的味道了。这是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的野蛮践踏。事实就是当放出的老虎,再想关进笼子,就很难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政治站位倒是挺高,但很多政府部门和单位由此拿到了尚方宝剑一般,对疫情防控层层加码的现象,无不想抡起自己的“杀威棒”,赤裸裸地践踏法治精神和人格尊严,比如卡车司机被封在车内,因太饿摘口罩吃饭被罚5000元等等,太没有人性了!

如此操作只能导致更多的人反感,这实际上是对国家政策的一种“高级黑”,对国家防疫事业的“低级红”,对这两个学生的处分不能仅仅撤销了事,要查一查是谁做出来的开除决定,要严厉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