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日前,省妇联、省教育厅、省精神文明办、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科协、省关工委共同制定了《关于指导推进辽宁省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21—2025年)》,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划》指出,到2025年,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阵地规模数量明显增加,基本建立稳定规范专业的指导服务队伍,提供更加充分、均衡、精准的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发挥更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在完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构建普惠性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打造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方面6项主要任务21条具体策略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

在优化立德树人良好家庭环境方面,明确学习传承辽宁“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锋精神发祥地”红色基因。在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在加强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方面,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站(点)、妇女儿童之家、社区教育学校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建校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校率达到80%,社区(村)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在完善特殊需求和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方面,加快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和“督促监护令”工作,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严肃惩处因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监护侵害行为。

《规划》的实施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动我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