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 告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按照上级要求,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进一步严格落实场所码“凡进必扫”,查验“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主动申领“场所码”,并在所有入口显要位置处放置或张贴场所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经营、谁申领、谁张贴、谁验码、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场所码使用管理。场所负责人或防疫经理负责督促和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扫码亮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坚决杜绝以“亮码”代替“扫码”,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准确追踪,及时发现和防止风险人群进入公共活动区域。

二、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三、广大居民要自觉树立“扫码通行”意识,进入各类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经过各个交通卡口站点须主动扫码验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各类“场所码”扫码验码工作。

四、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可由同行家人、朋友、工作人员代扫“场所码”,或凭有效身份证明配合工作人员详细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体温等信息,做到“进门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

五、各类场所在查验“场所码”过程中如发现健康码异常的人员(弹窗、黄码或红码),不得放行入内,第一时间按照相关防疫政策对上述人员予以留观,提供防疫服务,并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防控办报告,同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采取管控措施。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关于明确各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查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对不按要求申领并使用“场所码”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广大居民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积极配合落实防控要求,避免前往未设置“场所码”的场所消费、游玩、滞留,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进出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扫“场所码”有关规定,对不主动扫码亮码、拒绝出示或虚假出示的,出现“场所码”异常且不配合管控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场所码”申领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并加大宣传力度,培养群众扫码通行习惯,确保本辖区公共场所“场所码”扫码、验码、用码工作落到实处。

安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