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涉侨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后,各级侨联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将通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方式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促进提升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在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为做好涉侨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通知》明确,省法院负责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统筹推进,对调解员给予业务指导,提供政策支持等。省侨联负责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在线调解等。

对于在线诉调对接业务流程,《通知》明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纠纷调解申请后,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向入驻的侨联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登录调解平台,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完成后将调解结果录入调解平台,并告知相关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通过调解平台向侨联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

调解成功的纠纷,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在线司法确认,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审理。

为满足涉侨纠纷当事人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纠纷的需求,《通知》要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积极使用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功能,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全省法院要充分利用法院办案系统和调解平台内外联通的便利条件,落实在线委派或委托调解,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工作,为在线音视频调解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