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日趋复杂严峻的国际局势和愈演愈烈的全球能源供应紧张形势,作为全国产煤大市,鄂尔多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全力以赴增加煤炭生产供应,积极发挥国家重要能源基地作用。进入9月份,全市煤炭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孙绍骋书记和王莉霞主席“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加紧落实自治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306万吨煤源,确保每一吨“暖心煤”保质保量发放到每一户农牧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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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6日,我市“暖心煤”已经发放33.6万吨。其中准格尔旗8.9万吨、伊金霍洛旗3.6万吨、东胜区1万吨、达拉特旗14万吨、康巴什区70吨已经全部完成,其他旗区预计于11月中旬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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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到户农牧民“暖心煤”价格实惠、质量达标,鄂尔多斯市提前谋划、精准施策,确保把“好事做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并会同自治区能源局多次召开部署会、协调会、推进会专题研究解决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全力增产增供,确保煤源供应。动员号召全市煤炭企业勇担社会责任,通过增产、释放库存等方式积极落实煤源,全力保障用煤需求;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供煤监管。由自治区、市、旗三级运行部门成立了督导组,进村入户,到企查验,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公平公正,煤质价格公开透明;四是加强运行调度,科学有序实施。实现专人专班“日调度”,做到煤源对接、运煤时间对接、煤炭质量对接,使供煤工作从煤源、运输、分发等各环节形成了一套监督约束机制,及时掌握供煤进度和供煤动态,提高调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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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保障市内农牧民“暖心煤”任务外,我市还承担着呼和浩特市33.5万吨、乌兰察布市49.7万吨、包头市24万吨、兴安盟35万吨等9个盟市的242.7万吨保障任务,其他盟市也在有序推进,预计所有任务于11月中旬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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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协调调度,在确保疫情防控有序的基础上,全力以赴推动“暖心煤”工作按时完成,坚持以“温暖千座城,点亮万家灯”的使命感,筑牢能源安全屏障这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