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本轮疫情防控期间,会宁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变造、买卖县防控办统一制发的车辆、人员通行证明文件。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先后查处康某霞、李某伯2人变造、买卖疫情防控通行证明文件案件。

经查,自2022年11月以来,违法行为人康某霞、李某伯在其经营场所内变造县防控办统一制发的车辆、人员通行证明文件,并非法出售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会宁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康某霞、李某伯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作出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的违法行为。对伪造、变造、买卖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文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会宁县公安局

202 2年11月11日

来源丨西雁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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