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法院系统

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

01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杨某,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接受企业的宴请及礼品,并由企业承担超出报销标准的出差住宿费用,2022年6月,杨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盘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吴某洲,其配偶担任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并违反规定在该院代理多起涉企民事案件,2022年9月,吴某洲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