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多家药企被罚。

一、营口鑫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营口鑫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辽药监(稽八)罚〔2022〕1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营口鑫九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0927161014

法定代表人:王安平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未改正。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结果:处十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待履行;罚款分期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缴纳。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2-11-08

二、江苏至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至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连)药处字〔2022〕3 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金银花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812.46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肆万捌仟肆佰捌拾叁圆捌角贰分(¥48483.82);3、处以罚款贰拾捌万柒仟伍佰壹拾陆圆壹角捌分(¥287516.18)。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叁拾叁万陆仟圆整(¥336000)。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销售劣药金银花的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28.75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08

处罚有效期:2023/05/08

公示截止期:2023/11/08

处罚机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鹤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药监药处罚〔2022〕8-3号

处罚名称 : 鹤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右佐匹克隆片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 当事人将二类精神药品右佐匹克隆片销售给了个人,且直接使用现金进行交易。当事人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右佐匹克隆片合计30盒,货值金额129元。

处罚依据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鹤壁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 : 1.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玖元;2.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0-20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