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博州医疗保障局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切实抓好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详解救助内容,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困难群体基本医疗、门诊特慢病、门诊大病救助等政策宣传,详细解释救助对象、病种、金额、发放形式、办理流程等医疗救助内容,指导帮助患病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优惠政策。

加强数据共享,提高救助,充分保障群众医保权益与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及时对接、交换信息,做好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待遇的政策衔接。通过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更新救助名单,缩短救助对象认定身份到享受待遇的时间,提升医疗救助及时率,充分保障困难群众个人医疗保障权益。

及时回访调查,梳理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组织县市医保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和入户走访的形式,调查困难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将最新的医疗救助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告知群众医疗救助的渠道和流程,梳理群众对医疗救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工作效率,提升群众对医疗救助服务满意度。

提高救助标准、优化分类资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限高、稳中、提低”要求,调整困难群众缴纳医保资助标准,及时落实动态新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2022年度投入资金784.2万元,资助29413名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充分发挥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统筹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三重保障梯次减负成为稳定机制,截至目前全州困难群体门诊、住院25030人次,医疗救助待遇支出2261.34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理赔2080人次,理赔金额829.13万元,困难群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90%左右,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每月对个人住院费用自付部分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博州为10689元)的脱贫人口进行监测,截至目前共对产生大额医疗费用符合条件的1465人开展救助650.7万元。落实门诊慢病保障机制,登记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20662人(其中高血压15383人,糖尿病5279人),纳入“两病”脱贫人口3633人,2022年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1454人次,报销4.28万元。继续实施3个月“长处方”政策,通过“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同时销售慢性病药品)措施,全力保障慢特病患者购药医保待遇,截至目前,全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提供慢特病结算服务17.5万人次,结算医药费用7340万元,医保基金支出56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