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体系。发生火灾事故后,各级政府视情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灭火救援组、专家技术组等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省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强化风险防控。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

做实监测预警。各级公安、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