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驾驶证还未扣过分,就被吊销了!”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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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2年11月11日晚,昌黎交警大队在城区燕山路布控警力,开展酒驾、醉驾治理行动,21时47分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冀C**617缓缓驶入查控区,执勤民警将其拦停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100 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29.69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李某梁被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李某梁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经进一步了解,驾驶人李某梁在城南和朋友一起吃的晚饭,席间喝了些白酒,回家的时候也叫了代驾,可是回到家后妻子让其去接孩子,他却心存侥幸,以为距离很近,去去就回。谁知刚一上路便被交警查获。李某梁:“驾驶证还未扣过分,就被吊销了!

交警提示:心莫存侥幸,酒后不开车!

案例二 喝了一点 开了一下 后悔一生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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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点35分,秦皇岛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蒲兰路口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迎面驶来,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娄某准驾车型C1,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无临时牌照,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见其面红耳赤,言辞含混,便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娄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8mg/100ml,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娄某交代,车是自己老板的,喝了一点,出于侥幸心理才“开了一下”,可这“喝了一点”“开了一下”却酿成如此严重后果。

民警依法对娄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200元、记21分等处罚。

案例三 男子路边没找到“代驾”,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被查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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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三大队在辖区长江道与205国道交叉口处设卡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20时50分许,在离检查卡点不远处,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C****0的小型汽车行迹诡异,便立刻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通过酒精测试棒检测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N次呼气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82mg/100ml,最后血检结果为酒精含量为75.4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茹某交代,当天晚上喝完酒后,没找到代驾,想着开车在路边顺便醒醒酒,便心存侥幸自己酒后开车上路。不想刚开出不远,便被民警查获。

最终,茹某将面临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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