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11月21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爱民东道街道群星里社区金玉源小区3号楼。

2.解放道街道新安里居委会长安小区5号楼。

3.南尖塔镇朗欣社区朗园小区14号楼1单元。

4.北旺镇花桥社区儒苑小区二期5号楼2单元。

5.北旺镇姮庆社区蓝珏花园二区2号楼1单元。

6.北旺镇姮庆社区蓝珏花园二区3号楼1单元。

7.北旺镇姮庆社区蓝珏花园二区4号楼1单元。

8.北旺镇姮庆社区蓝珏花园二区5号楼2单元。

9.北旺镇姮庆社区蓝珏花园二区6号楼2单元。

10.北旺镇姮庆社区蓝珏花园二区。

特此通告。

廊坊市广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