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冠青
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收入分配的制度改革,关系到老百姓切实的利益获得,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促进共同富裕,不仅意味着要着力把发展的“蛋糕”做大,还在于要把“蛋糕”分好,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如何通过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兼顾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序推进先富带动后富,继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就至关重要。
对于初次分配,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幸福生活要通过共同奋斗来实现。只有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积极性,发挥出大家的聪明才智,才能实现社会的不断发展,为后续的“共享”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在初次分配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劳动者通过勤劳创新致富。
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忽视有为政府的能动性。需要看到,公平既包括结果公平,也包括机会公平。当下一些劳动者在奋斗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或明或暗的门槛和阻碍。比如,关于平等就业,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和歧视;小微企业在获取土地和金融服务等方面仍有困难和不便;由于教育发展不够均衡的客观条件,一些劳动者无法获得理想的职业发展起点。
只有铲除这些大大小小的桎梏,为人们的奋斗提供更具普惠性的公平条件,保证劳动力市场的充分竞争,畅通向上流动的通道,才更符合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本意,这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促进机会公平的重要原因。
对于再分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其中,有关“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的最新表述引发社会关注。
正如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实所解读的:“当前财富积累速度很快,但财富差距在扩大,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就需要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增强财富分配公平性,缩小财富分配差距,以防止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首先要确保收入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及时填补制度和监管上的缺位,避免有人通过不法投机、钻空子等方式实现资本累积。此外,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一方面有必要通过有序推进累进税制、房地产税等调节方式,调节过高收入,防止两极分化;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于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减税降费政策,实现藏富于民。
三次分配主要是指社会组织和个体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慈善、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可以看出,三次分配并非基于刚性原则,而是有赖于人们的自主意愿。要让三次分配充分发挥自主性力量,社会就有必要不断涵养向上、向善、乐施的道德氛围,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力量融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让“予人玫瑰”成为一种习惯和风潮。与此同时,也有必要在制度层面着力,通过税收激励等方式,使慈善和公益行为得到更广泛的社会认可。
增进民生福祉,共创美好生活。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才能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保障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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