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关于严格核酸检测管理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隐匿传播风险持续存在。为全面精准筛查病例,及时快速处置疫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将核酸检测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全县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

二、管理主体

1.县防控办利用大数据精准识别未检测人员,推送属地和三大运营商及时检点提醒,实行赋码管理。

2.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摸清区域常住人口底数,分类建立台账,有序组织发动开展核酸检测,切实做到应检尽检。

3.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往来人员常态化扫码查验工作。

4.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指导安排本行业各责任主体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并安排专人进行督导检查。

5.各生产经营类市场主体和用工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员及生产经营接触对象分类建立台账,按要求组织并查验核酸检测情况,做到应检尽检。

三、管理措施

1.赋码管理。常态化核酸检测期间连续“72小时”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以及未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均实行赋黄码管理。

2.扫码查验。 各级各单位、各生产经营类市场主体以及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值守,严格落实查验职责,精准发现赋黄码人员,及时劝返并报告主管部门或属地责任人。

3.媒体曝光。 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要求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媒体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4.停业整顿。 对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各类生产经营类市场主体和用工单位进行约谈;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和停业整顿等相应惩戒措施。

5.依法打击。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据《晋中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

县疫情防控督查专班、纪律监察专班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各类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平遥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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