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城镇部分区域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的通告

为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精神,经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4日6时起,除高风险区外,凤城镇其他区域有序、分批解除静默管理,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继续落实区域封闭管理,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实行核酸检测上门采样“一天一检”。低风险区重点人群实行上门采样“一天一检”,其他居民“三天一检”,对不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码管理。

二、从严加强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管理,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建立从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以最小防控单位落实闭环管理,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从业人员实行“一天一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落实。

三、各类学校暂时采取线上教学,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具体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民生保障类的各类饭店、小吃店、早餐店、饮品店、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暂停进店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超市便利店、蔬菜水果店、粮油店、主副食店、药店、母婴店、理发店、快递物流网点、汽修汽配站点等生活必需经营场所有序限流开放。以上场所必须落实好场所码申领、从业人员台账管理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等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验收合格。

五、非民生保障类的商场、图书馆、电影院、校外培训机构、游泳馆、健身房、KTV、网吧、游戏厅、酒吧、棋牌室、洗浴足疗、非医疗类理疗按摩、景点景区等文体旅游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场所一律暂缓开放;除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宾馆酒店外,其余住宿场所暂缓开放;各类宗教场所暂缓开放。

六、公交、客运、出租车、网约车继续停运,社会车辆正常通行。

七、各类药店、诊所严禁销售“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对有购买“四类药品”意向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并向县防控办报告。

八、提倡非必要不离文,低风险区人员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离文;返文人员要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及时报备,提前扫码填报“吕梁返乡码”,落地核酸后,按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九、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严禁举办集会、庙会、聚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不得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组织参与广场舞、棋牌、合唱等聚集性活动。

十、各村(社区)必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入文返文人员的报备管理。同时要加强排查力度,摸清区域内人员底数,及时掌握人员跨区域流动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严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要做细做实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坚决杜绝风险人员漏管失管,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属乡镇报告。

十一、压紧压实各方防控责任。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小区物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对不按规定扫码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公职人员无故不按期进行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依规处置;各市场主体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将依法给予停业、罚款等处罚,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小区物业未严格查验场所码的一经查实予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聚集,不去高风险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县人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信息。全县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文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1月24日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