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苏州方案”写入《湿地公约》!

11月13日结束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通过了21项决议,以苏州(常熟)经验为蓝本的《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等3项决议获得通过,这是自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后首次提交并顺利通过的决议草案。

至此,苏州“小微湿地保护”经验全球推广继昆山天福湿地获得全球生物多样性案例100+后,苏州再次为全球湿地保护贡献了“中国方案”。

《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

写入《湿地公约》

11月8日,在日内瓦分会场的大会全会上,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院长安树青作为决议起草人,代表中国就关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决议草案进行了发言说明,并将常熟小微湿地保护工作作为参考案例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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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教授张轩波

作为全球范围内率先开展小微湿地建设工作的城市,常熟与这份决议有着密切联系。

“2018年我们向《湿地公约》递交了《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决议草案,今年递交了《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终于通过了,我们特别高兴。”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教授张轩波介绍,《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决议主要倡议将小微湿地保护纳入各国生态保护的规划、制定相关保护标准和制度、开展调查评估等等。

“三生融合”模式

向全球输出“苏州方案”

事实上,全球各国对于小微湿地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在中国,小微湿地(SmallWetlands)是指永久的或间歇性有水的、面积在8公顷以下的近海和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下,长度5km以下的河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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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普通湿地,小微湿地具有生态系统更加脆弱、面积小易被忽略、管理更加复杂等特点,对于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我们也有过试错”,张轩波回忆说,“从最初的注重恢复小微湿地的生态功能到‘三生融合’模式的探索,常熟一直在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实践。”

自2014年起,常熟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微湿地建设工作,通过基于泥仓溇等乡村湿地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实践,创立了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与生态保护“三生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多年实践,常熟为该领域的技术集成和经验积累做出了大量贡献。2016年,在常熟举办的第十届国际湿地大会上,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提出了基于小微湿地的湿地乡村“三生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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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现场

以董浜镇泥仓溇小微湿地为例

该湿地通过农田尾水湿地净化,实现了湿地净化与传统农业的融会贯通;通过集中式生活污水湿地净化,实现了生态技术与水乡生活的成熟应用;通过畜禽养殖废水湿地净化,实现了生态养殖与湿地技术的创新演绎。

如今,董浜镇观智村的村民们以蛙稻共生、稻鱼共生、桑基鱼塘等有机农业模式,实现了养种结合与乡村特色完美融合;采用节水灌溉措施,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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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生态循环大大减少了系统对外部化学物质的依赖,增加了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实现稻、鱼、桑、蚕的丰收。”张轩波补充说,同时,湿地保护与社区福祉相结合,还彰显了江南湿地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保护理念

获多方点赞

小微湿地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是良好的生物庇护所。“就像串珠成链一样,普通湿地是候鸟的栖息地,小微湿地就是它们的驿站、踏板,在迁徙带上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它还是重要的洪水调蓄体、优异的水质净化器、美丽的文化娱乐场、绿色的基础设施。

“我们着手研究和探索对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也是国家全面保护理念的体现。”张轩波说,在常熟,湿地保护和利用工作开展较早,已经形成了全面系统的保护机制。

目前,常熟全市湿地总面积为29921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5.3%,形成了以长江为主的200平方公里沿江生态经济圈,以虞山、尚湖湿地为主的100平方公里生态核心圈,以沙家浜、南湖、昆承湖湿地为主的100平方公里生态涵养圈的生态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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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院长安树青表示,此次决议的通过,不仅是对我国履约30年来湿地保护成效的认可,更是对未来我国发展湿地事业的激励。今后,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将继续致力于“总结常熟模式、强化全国服务、步入国际舞台”的理念,积极开展小微湿地保护工作。

“苏州倡导的小微湿地保护和管理,具有战略意义”,河海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玉虹接受采访时说,从国家层面来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少不了全面保护的加强,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解答了“下一步”保护什么的问题;从民生角度看,它又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真正利民的大智慧。

蓝天碧水湖光山色,飞鸟流连人间天堂,守护湿地,既是维护生物多样性,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守护“绿水青山”的美丽诠释和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