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关于公布1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3日晚,新余高新区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张某。我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接触人员处置等防控措施。11月24日上午09:40左右市疾控中心接到外地协查函,通知张某为外地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张某活动初步流调轨迹通告如下:

11月20日

15:59从武汉出发,乘坐G893次高铁到南昌,之后转乘G2773次高铁于19:00左右到达新余北站,出站后做“落地检”(检测结果阴性)。

19:30由同事开私家车接到暨阳翡翠城“鲜·龚记羊肉店”用餐,饭后送到江山御景住所,之后未外出。

11月21日

白天在住所未外出活动;

18:00左右在体育馆路的御品阁用餐,饭后回住所未外出。

11月22日

上午在住所未外出活动;

15:00左右由同事开车送母亲前往市中医院门诊一楼就诊;

15:15左右离开医院,独自在车上等候;

16:20左右由同事开车与母亲离开中医院返回住处;

20:00左右到御水源健康汇进行足疗,之后返回住所未外出。

11月23日

上午在住所未外出活动;

12:20左右由同事开车前往暨阳上河园国医堂诊所;

12:40左右返回住所;

15:46左右到美康核酸采样点采样;

16:30左右由同事开车到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办事;

17:00左右离开,步行至国医堂诊所;

17:30左右由同事开车送至渝水区北湖中路111号某单位食堂用餐,饭后打的(司机傅某某,车牌号赣KD18916)回住所后未外出。

11月24日

03:00左右疾控人员上门采样,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闭环转运至方舱医院。

09:40左右市疾控中心接到外地协查函,显示张某为G893次高铁同车厢外地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请有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新余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90—6862711。

新余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