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安通报2起涉疫违法案件

01

晋城高平公安机关对一起隐瞒行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022年11月11日,刘某在高平市长晋高速路口疫情防控检查站故意隐瞒外省行程轨迹,被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民警查获。刘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依法行政处罚。

02

晋城泽州公安机关对一起代做核酸检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022年11月7日,在外地跑运输的张某准备回家乡晋城,因担心从外地回来会被隔离,遂将自己的核酸采集二维码通过微信发送给晋某,让晋某代替其进行核酸采样。晋某分别于11月7日、11月9日、11月10日在泽州县高都镇某核酸采样点代替张某进行了三次核酸采样。11月11日上午9时许,晋某再次代替张某在高都镇某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时被民警查获。目前,泽州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晋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隔离期满后,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助编: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