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需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少数”、稳住“绝大多数”、凝聚“全体成员”,才能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把握“关键少数”,上下贯通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末端前沿,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必须握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产生强大的感召力。在社会发展的大舞台上,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干部务必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引领群众在基层治理体系探索上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搭建党建加多元主体的细胞骨架,保持清醒头脑,敏锐发现问题苗头,居安思危,把握好基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上下联动打通“中梗阻”,在抓严抓实、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确保治理有成效、社会有变化、群众有获得。

稳住“绝大多数”,理顺利益治理关系。基层治理不仅是要追求基层治理客观治态,还是要追求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因此,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就要提升民众对基层治理的“认同感”,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要不断提升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提高人民文化素养、精神风貌;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和公平正义的框架,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每个人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使人们过上富有尊严的生活。使人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感受到国家之于个人的实实在在的利益,才会让民众的“认同感”更强烈,愿意为基层治理出一份力。

凝聚“全体成员”,发挥主体治理意识。“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建立了新中国。这个“新”的根本在于人民能够当家作主,成为这个伟大国家的主人。民主不是口头上,而是要体现在实事和行动上。在基层治理中,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中的人民力量,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不断增强共同体意识,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只有这样,基层治理才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源动能,人民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木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