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我市高、低风险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划定风险区

牡丹区牡丹街道牡丹新城小区南区12号楼、牡丹区牡丹街道牡丹新城小区南区17号楼二单元、牡丹区牡丹街道李大营社区李大营村、牡丹区小留镇邢楼行政村划为高风险区。

二、解除高风险

将巨野县太平镇潘庄村、巨野县太平镇展屯村、巨野县太平镇政府驻地商业街、鲁西新区佃户屯街道舜颐苑小区18号楼2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鲁西新区所有高风险区全部解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