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餐饮单位(含餐厅、饭店、茶座):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爆发态势,新增感染者数量持续增加,外防输入的压力增大。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通过餐饮消费场所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防控办有关要求,请严格做好以下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做好进店人员的管理。要求所有进店人员(包括就餐消费人员及办事来访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店人员通过“一扫三查”进行核验,“一扫”即扫“浙丽通行码”,“三查”即查“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扫码结果出现异常者,应当及时向当地社区或行政村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做好本店员工的管理。本店所有员工需正确佩戴口罩、穿戴工作衣帽上岗,并认真通过“一扫三查”检查;严格执行员工上岗健康检查(晨检)制度,凡有发热、干咳、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上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者,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为全面压实餐饮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以督促预防、快速溯源、精准防控为目标,全力抓好社会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一扫三查”(扫浙丽通行码,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87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5860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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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一扫三查”守好小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责令迅速整改,并约谈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对屡教不改者,抄告卫健或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丽水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