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根据《阜新市关于接续开展主城区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精神,为进一步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全力配合阜新市高质量区域核酸检测,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阜新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11月29日、30日暂停线下服务。为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建议采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辽宁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https://lspt.court.gov.cn/)、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http://tiaojie.court.gov.cn/)、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址:https://baoquan.court.gov.cn/)、12368热线、邮寄等方式申请立案或查询信息,邮寄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一庭,邮编:123000,联系电话0418-6281137。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