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河北、四川等省已经在下半年开始,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级并行”了。和公务员一样,都是在县以下开始试点,然后推广普及。
事业单位实施职级并行,仅限于“管理人员”。原因很简单,专业技术人员是职称等级,工勤人员是技术等级,只有管理人员,才有职务和管理级别,才能实施“职级并行”。
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只要是县以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都在实施,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都能享受这一政策,要求就是“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
事业单位的管理职级,和公务员一样,还是按单位事业编制的60%,计算实施职级的名额。同时在相当于科级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的管理七八级职级中,也要求管理七级名额,不高于七八级总数的50%。同级职级、实职职务累计满两年后,就可以晋升下一级职级。晋升后,享受该职级的工资待遇和津贴补贴奖金等,但不改变管理关系。管理六级以上比例更低,名额更少。
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工作的实施,同样是由组织部门承担,按和事业人员实职职务晋升一样的程序办理。将来,肯定会在县以下普及推广,并在短时期内在所有事业管理人员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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