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自古就有着“和乡党以息争讼,讲法律以儆愚顽”的作用,作为未央法院乡贤调解团的一员,吴朝阳很好地发挥了乡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的作用,将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乡贤文化注入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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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退休民警吴朝阳,自被聘请为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驻庭特邀调解员、成为乡贤调解团一员以来,通过“四勤”(嘴勤、脑勤、手勤、腿勤)工作方式,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感染着身边的人,成为大家口中那个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老吴同志。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老吴常说,“如果联系不上被告,还谈何调解呢?”因此在收到案件后,他将首要任务放在了向被告送达上。原告樊某与被告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书记员在向被告送达时犯了难,原告称被告现居住在迪拜,其国内电话早已停机,微信也无法联系,书记员求助于老吴。

老吴首先联系了原告,让其找寻被告亲友的联系方式或住址,最终联系到被告的妻子,但她一听说有官司,便称管不了秦某的事,随即挂断电话并不再接听。“不接电话、不到庭,没关系,我可以提供‘上门服务’。”老吴再次联系原告,确定被告曾经在国内的两个住址,并在其中一处找到了被告的妻子。经过耐心释法,几天后,被告主动添加了书记员的微信,表示愿意还款并与原告调解处理。

“调解纠纷不仅要耐心、细致、依法依规行事,还要有一颗同理心,会倾听、会沟通。”这正是老吴经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0%以上都能调解并履行的原因。在该类纠纷中,老吴耐心倾听业主们的“牢骚”,做好记录,并将他们的诉求和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向物业公司反馈,就物业服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并沟通落实。“该类纠纷涉众面广,如若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首先要明确业主不交费的理由,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对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和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业主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老吴如是说。

面对自己接触较少的分家析产类案件,老吴也会拿出“活到老学到老”的态度,在上周才新收的一起孙家二姐起诉大姐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他认真翻阅案卷,就存在的继承及拆迁安置问题,虚心向法官和其他调解员请教,吃透相关法律规定。之后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从姐妹情谊谈到家和万事兴,使原本关系僵持的当事人愿意坐下来谈一谈。老吴说“不知道最终能否调解成功,但从俩姐妹刚来时谁也不看谁,话也不说一句,到离开时能聊上几句,并愿意回家再敞开心扉谈一谈,我觉得这一上午的口舌没白费、工作没白干。”

用好“情理法”,架起“连心桥”,乡贤调解的作用及意义,不仅在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也是融情于法、情法交融,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有效举措。未来这些“贴心人”,将以他们的能量和慧眼,不断激活解纷新动能,抓前端、“治未病”,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来源:未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