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能力,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多环节发力,用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安全,全力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法治建设行政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并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印发会议及议事制度,建立健全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月度工作例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集体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决策的审查、研究和决定流程,确保行政执法决策事项公平公正、规范合理。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要求编制行政执法流程表(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以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要手段,规范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法律文书,保证法律文书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如实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同时,通过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保存归档,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落实环境领域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制定《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聘请专业律师对分局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法制审查,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行政执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审查把关和法律服务作用。

  三是推行“阳光政务”,持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政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制定《宁强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正面清单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分局所有政务信息全部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汉中平台等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坚持常态化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部门部分生态环境执法职能,由生态环境分局统一行使该执法范围内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执法大队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执证上岗,积极与县法制部门联系,为全县18个镇街环境执法人员组织环境保护执法证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生态环境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班,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有效有序规范开展。

  五是开展学习培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建立和完善了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汇报通报等学习制度,切实保证学习质量。严格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平时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多维度、多领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巩固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宣传质效,群众法治意识持续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