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旬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在受理此案件后因疫情原因,积极联系身处外地的被执行人秦某,向其明理释法,劝导其主动履行了义务,最终使申请执行人常某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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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因个人生活所需向原告常某借款6000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内偿还借款。但约定期限到期后,原告常某多次向被告秦某催要借款,均被秦某推诿拒绝。常某无奈将秦某诉至旬邑县人民法院。经旬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调解内容为被告秦某自愿偿还原告常某借款6000元。履行期限到期后,被告秦某仍有部分借款3500元未向原告常某偿还,且秦某外出打工,已不知去向。常某向旬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件申请执行标的较小,执行干警在收到此案件后,通过网络执行平台获取了被执行人秦某的联系方式,后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秦某。秦某表示“自己人在外地,因疫情原因无法前来旬邑法院履行义务,且自己目前经济紧张,没有能力偿还,自己也在上班,能否给自己宽限点时间,等自己工资发了后履行本案义务。”执行人员考虑到秦某的特殊情况,在与申请执行人常某进行沟通后,常某表示同意给秦某宽限履行期限。并向秦某说明,如若宽限期限到期后仍不履行,将秦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秦某表示自己一定在宽限期限内积极履行案件义务。后被执行人秦某因疫情原因通过微信向工作人员转账,分两次履行完毕了本案全部案件款,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旬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