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光宇 邓琢玲

“兄弟姐妹们,从今天开始,以后我们的孩子第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再也不用回福建老家了,在邵阳就可以直接办理!”12月6日,通过“邵阳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得消息的在邵闽籍经商人员陈鸿福在其老乡微信群里高兴地说。

以前,在邵生活的外省成年人补办身份证,可以在邵阳完成,但是孩子第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12月6日起,邵阳公安机关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凡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沈阳市铁西区、辽阳市白塔区、锦州市凌河区)、广东省(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四川(成都市、达州市)、甘肃(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等地的户籍居民,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可向我市实际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窗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同样,在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邵阳户籍人口,无需回户籍所在地,可向实际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窗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据悉,首次办理身份证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年满16周岁的居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提出申请,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如居民户口簿未登记监护人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云邵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