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陕西讯(作者:李小敏 李永恩) 根据咸阳市纪委监委《关于11月份重要工作监督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王广彦副组长一行三人12月6日深入该院驻村工作队办公场所,通过座谈会、现场查看台账等方式,对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情况,按照《咸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日提升”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了四项工作开展情况。责任落实方面,查看了各项政策理论学习、安排部署、问题整改会议记录、镇级文件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台账。工作落实方面,检查了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管理、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台账、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协议、饮水住房安全保障摸排记录、健康扶贫慢性病台账。成效巩固方面,查看了日常监测动态管理记录、防返贫预警监测报表、网格员入户排查登记表。乡村振兴方面,检查了雨露计划公示人员名单、兜底保障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道路管护资料、生态环境三堆六乱表等资料。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了驻村工作队的责任意识。工作队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驻村有关工作要求,常态化驻村,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所驻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驻村工作计划,按照驻村工作计划开展驻村工作,完善各项台账资料,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咸阳市中院
责编:王芳玲
编审:杨海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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