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龄化呈现出数量多、速度快、差异大、任务重的形势和特点。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随着老年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问题给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应对任务重。近年来,衢州市在“老有所养”上持续发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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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正值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为全市老年人送上一份温暖的法治“礼包”。《条例》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衢州居家养老服务步入法治化道路,为衢州老年人幸福养老提供有力保障。

《条例》以法治形式弘扬了传统慈孝文化

早在2500年以前,孔子在《大同篇》就提到“老有所养”,养老、尊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衢州作为南孔文化的发源地,儒风浩荡,慈孝文化源远流长。《条例》强调老年人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义务,尊重、关心老年人。通过立法,将传统慈孝文化与法律义务进行完美融合,对倡导良好家风,弘扬具有衢州特色的慈孝文化具有深刻的意义。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是有名的慈孝之乡,有了《条例》护航保障,万田乡深入开展家庭赡养老人协议签订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家庭养老责任制度,覆盖率达100%;持续组织开展家庭尊老敬老实践活动,要求家庭成员每周至少为父母改善一次生活、每月至少为父母清扫一次居所、定期为父母换洗被褥等等;实现了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同时将村级老年食堂全面铺开,目前已有4个老年食堂在运营。

《条例》明确规定了“十五分钟幸福生活圈”的建设要求

据衢州市司法局立法处工作人员介绍,“十五分钟幸福生活圈”是指以步行时间15分钟以内为半径的生活圈,《条例》规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以15分钟生活圈要求进行配套建设,即老年人从家中走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十五分钟以内。另外,今后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同时还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进行规范要求。《条例》实施以来,衢州市衢江区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础设施,调动各方积极性,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在全区7个社区打造升级了7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辐射所有社区和万余名老人,为老有所养保驾护航。创新“党建+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打造涵盖“一点就看、一点就呼、一点就连、一点就听、一点就刷”五大场景的“老来帮”居家养老服务应用。为老年人提供差异化、层次化、个性化服务3000余人次,解决老年人群体最基础、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同时,推行“线上+线下”的运行模式,依托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按照“呼叫服务-工单派发-上传服务-用户评价”的模式,实现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功能的“一键呼叫”服务,形成智慧互联、智能互助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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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过度依赖政府,不仅增加政府的负担同时也不利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背景下,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居家养老的服务当中来。《条例》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还鼓励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通过医养护融合等多种方式,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住院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一体化的养老、医疗和护理服务。目前,衢州市建成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2个,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39个,10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有93家实现社会化运营。建成乡镇(街道)中心食堂100个、社区共享食堂(助餐点)及老年食堂477个,多措并举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范围,城区服务覆盖面超过80%,有效缓解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半失能、独居等老年人“吃饭难”。全市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116家,衢州市天颐老人之家《以互联网为手段创建智慧医养模式》获选全国200例医养结合典型经验之一。

《条例》实施以来,对衢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后也将为衢州高质量建设幸福颐养标杆区持续提供法治保障。

(衢州市司法局宣 通讯员:尹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