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找的这张封面是我开通头条到现在,最满意的一张。
连带着字体都是我一眼就觉得适合我品位和审美的。只可惜,我的手写字只比爬虫好上一些些,实在是连大雅之堂的台阶都不配踩。
“做自己的英雄。”
说得多好。
只可惜似乎我自己,以及平常生活中,工作中能够观察到的来说,有相当大一部分比例的人往往做不了自己的英雄。
他们希望身边的人都能快乐开心。顾忌由于自己的行为或者言语导致别人的感受不好,总是有着很多的担心和害怕,总是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做的还不够好,做的……
他们总是想很多很多,唯唯独独忽略了自己。
以我自己举例:我本来是不会喝酒的。但是因为我的团队长特别能喝酒,而我是那种你让喝就喝的人,所以烂醉过很多回。
团队长很会带动气氛,格三差五的就会阻止聚会。因此我们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公司里都是处在前列的。
唯一不足的地方,因为都是在下班后聚餐。因此,每次喝高兴,喝美了以后,往往都会赶不上末班地铁。一开始,还会打车回去。可是由于离住的地方特别远,一趟就要100多元,所以之后睡过公司,睡过公园。
更有一次,因为烂醉被司机扔在半路。等醒来之后,身上只有一把钥匙和一张公交卡。
其余的连带着手表,手机,钱包通通都被撸了。
最后醒来的原因还是被雨浇醒的。唯一幸运的是那时候是夏天,而且被扔的地方我也有点印象,于是淋着雨踉跄的往家的方向走。
走到一半,雨越来越大,淋着大雨到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连带洗漱,只能睡两个小时。
从家到公司坐地铁要一个小时。而我又不愿意在高峰的时候坐,人挤人会特别的不舒服,因此往往会提前一个小时出发。那时候没什么人,偶尔还能有座。
当然,比我聪明的同事们,往往会以各种特别合理的理由在最后一趟地铁之前走。
唯独我,傻傻地找不到任何的理由。
也是这样,团队长最喜欢和我玩。
换作谁,都会喜欢一个听话的下属的吧。关键是还能玩到一起,喝到一起,没什么脾气,开得起玩笑。
从性格的角度看,我就是属于那种讨好型的性格。
但往往太懂事的人,就意味着没人疼。会哭的孩子才会有奶喝。
像我这样的人,永远都只会为难自己。只有在被逼到一定角落以后,才会诺诺的提醒一句:“不要太过分了。”
只是随着时间,人一定会慢慢地懂得其实不必取悦任何人。你只需要取悦那个最需要被取悦的你自己,以及那些懂你爱你的人。
至少在此时,当我敲文字的时候。我能够想到曾经自己受过的委屈,那些自我压抑的讨好。
因为不想引起别人的注视,因为不喜欢剧烈的冲突,因为想得过多,因为想要一切都周全。可是,可是哪有那么多的人需要你去照顾他们的情绪呢?
至少现在的我,是一个敢于说不的人。是一个面对委屈的时候,勇于去提出抗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地我会发现,虽然会失去一部分的友好。但自己活得好像更自在了一些。整个人也更加地通透了一些。
当然,在本质上,我还是以前的那个我。
比起以前那个事事委屈自己的我,现在的我会思考,会选择性地拒绝一些过分的要求。
现在的我,跟周围人的关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跟以前那个事事讨好的环境相比,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变化。
所以,如果你有幸看到这篇文章,恰好你也是讨好型的性格。我建议你可以先从一些小事上做起,试着说出不,试着拒绝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情。
如果得到了正向的反馈,那下一次可以尝试着再更进一步,再进一步,直到你完全克服了想得多的臭毛病。’
如果你尝试着走出第一步,但没有取得想象中的结果。没关系,不要退回来。想一想是不是当初自己在说不的时候语气稍微生疏了一些?用词是否过当了一些?
如果有,改呗。没有,那更好啊。下一次换个人接着说不。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告诉自己:“人生短短数十载,最紧要的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
只有爱自己,善待自己的人,才会被别人善待,才会让别人更加地爱你。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你若精彩,上天自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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