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5岁女儿非亲生,放弃索赔后离婚
12月9日,陕西渭南蒲城县人民法院披露一起“男子发现5岁女儿非亲生索赔15万”的案件,登上微博热搜。在该案中,男子吴某无意间发现5岁女儿血型与自己不匹配,且女儿先天残疾,随后其通过亲子鉴定得知女儿非亲生,他将妻子诉至法院索赔15万元。经法院调解,男子放弃索赔,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来源:陕西渭南蒲城县人民法院、南方都市报)
Q1:婚姻关系中一方出轨,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出轨本是一个交通常用词语,后其被拓展为一个文化用语,用于形容“社会中男女脱离正常的道德准则去谋求非正当的感情、性的利益”。婚姻关系中的出轨,一般是指在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一方与婚姻关系外的第三人或多人发生不正当感情、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谈起出轨,绝大多数人往往都持深恶痛绝的态度,但法律是否会对“出轨”这一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呢?笔者将试着分析一二。
第1, 一方出轨必然导致法院判离吗?不会。
民法典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判定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但感情破裂作为一个较主观的判断标准,并不具有强适用性,民法典便进一步规定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等7种情形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不难得见,这7种情形中并不包括出轨。
但这并不意味着即使对方出轨,被出轨方也无法离婚。在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着一种“二次起诉即离婚”的司法潜规则。也就是说,当一方出轨、法院不判离的情况下,被出轨方可在等待6个月后进行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均会判离。
第2, 一方出轨必然导致财产多分吗?会考虑,但不会太多。
在婚姻法时代,即使对方出轨,也并不会成为法院准许己方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因。但民法典出台后,已明确规定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应照顾无过错方,这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保障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所谓的无过错方也就是被出轨方。
但其所谓的“照顾”限度并不会太大,一般只在5%-10%之间,依照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确定。
Q2:结婚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该案中,吴某属于无过错方,而其妻子属于过错方。吴某基于其遭受的巨大精神损害,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抚慰金以及之前抚养女儿所产生的抚养费用。
其中,抚养费用的确定可以按照己方在抚养时的实际支出确定,若相关支付证据损毁灭失,则也可按照判决时当年被抚养人所在省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进行计算。
按照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双方也可进行商议确定最终赔偿金额,也可以如男子吴某一般放弃索赔的权利。
婚姻是双方忠诚、彼此照顾的契约,理应得到尊重与坚守。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收藏!关注@小黄聊法,带你聊法、聊社会、聊民生、聊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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